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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律:穷人的约束力富人的保护伞

    信息发布者:csjt0001
    2020-05-20 22:29:03    来源:来源:河南永旺之声   转载

    本网讯:(河南永旺之声)

    以法律为准绳,用事实来说话。就今日早上在扶沟县江村镇常庄村发生的一起无牌皮卡车江本村村民喂养的宠物碾压至死一事,现河南永旺之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及三公法依法对此事进行公开。

    2020年05月20日早06:43分,在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江村镇常庄行政村常庄村主干道之上,一辆无牌的皮卡车将本村村民喂养的狗狗碾压至死亡,而且肇事车辆及肇事人在路况较好的状态下,故意碾压这位村民的狗狗后进行了逃逸。

      此事据有关知情人员反馈到河南永旺之声后,随即我们派出附近的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查看监控。从监控画面的右下角看到,一辆无牌的黑色皮卡车将这位村民的狗狗碾压至死亡后,根本不带下车进行查看,而是直接开车扬长而去。留下孤单的狗狗与路面进行了紧密的贴合。

    经在本村走访调查,开这辆皮卡车的驾驶员早在几年前在本村进村东头路南的超市,因为一句话,开皮卡车的驾驶员对喂养狗狗的村民进行故意殴打,当时使用了这个超市里面的一把圆形铁凳子,当时这个凳子一根支撑点已经弯曲,当这位村民选择报警后,这位超市的老板故意将行凶者用来行凶的铁板凳那条支撑进行了修复。随后当地公安机关以无证据为由,一直到今天仍然未对故意行凶者做出任何处罚。

    二次殴打是由狗狗的喂养人,帮村委会进行整村环境推进工作时,在常庄村西头对喂养狗狗之人进行故意殴打。此事也是至今当地公安机关未对行凶者做出任何处罚。

    而今天这位无牌皮卡车的驾驶员更是嚣张跋扈,当喂养狗狗的居民像当地派出所报案后,当地公安机关来后,在调解的过程中当着公安机关的人员的面企图对喂养狗狗之人进行人身攻击。

    局据我们查阅道路交通安全法

    一般分三种情况:1、新车有临时车牌的,不给予处罚。2、不按规定挂牌且无证件的扣车、罚200元扣其6分。3、如果带了牌照在车上,而且证件齐全,一般只扣zhidao分罚钱,不扣车,处罚200元扣6分。

    1、无论您是哪种情况,无牌车辆都是不能上路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购买的新车、牌照丢失等原因并不能成为不悬挂牌照违法上路的借口。

    2、无牌车上路扣12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属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元。处罚很严厉。另外,未悬挂临牌及临牌过期的,一样会被记12分、罚款200元。

    3、情节严重者,或者有人亡事故等等的现象发生,是可以上刑事诉讼的,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狗狗到底算不算公民的私有财产,依照四有财产范围的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内、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容财产。”

       依照以上法律而言,此皮卡车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为这辆皮卡车本身就是无牌上路。

    同样,当地交管部门也是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1.交通法知识宣传不到位。2.监管不严、监管不力!

    根据宪法有关规定,人民群众有权对政府执法部门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此事还请当地执法部门进行依法查处,从重从严进行处罚。还百姓一片蓝天,为基层纳税人民交付一张满意的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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